获奖者可优先申请资格鉴定
[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4]关于在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中[/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4]获得优秀奖以上的设计人员可以优先申请初、中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size][/font][/align][align=center]
中家协[2008]8 号[/align]
经有关部门批准,自2008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始,凡在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的设计人员可以优先申请初、中级家用纺织品设计师职业资格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得“张謇”杯·2008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产品设计大赛、2008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优秀奖的选手在参加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张謇”杯·2008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产品设计大赛、2008年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选手在参加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以单位名义参加以上两个奖项比赛获奖的,由所在单位推选一名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根据获奖级别分别参加以上两个级别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相应的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现已经具有“助理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奖者不可以通过获奖而晋级。
5、考试地:获产品设计奖的在江苏南通;获创意设计奖的在浙江海宁(有关具体考试事宜包括时间、地点、费用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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